【机构名单】

【服务对象】

1、常住人口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一方或者双方为汕头市户籍或持有效《汕头市居住证》的登记结婚人员,在预约结婚登记后至怀孕3个月内享受一次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。

2、生育对象

符合再生育政策夫妇,按照规定每孩次可再继续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。

3、特殊人群

特殊人员如军婚对象等需要在预约结婚登记前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,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、检查前一天晚上清淡饮食、避免饮酒, 10点后不要进食;

2、女性避开月经期,月经干净三天后再检查;

3、B超检查前要憋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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